内蒙古科技大学

关于申报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1-16 14:5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26年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需由各学院申报(可多个学院共同申报,实现优势互补;不受理个人申请),经学校评审后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再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申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项目选派专业与规模由学院自主设计,主要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7-2029年)。每年年底学校将对获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估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四)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将组织对获批项目进行项目终期总结,并于当年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评审的项目,如需要可继续执行三年;未通过评审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项目区域性要求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注: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二)国外合作单位要求

 1、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2、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应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所有费用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更多申报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20)查询。

 三、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积极申报,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2)、项目各方中文和外文合作协议、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文华楼9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侯欣浩OA。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欣浩

 电  话: 0472-5954359

 地  点: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文华楼906)

  附件1:项目申请书

  附件2:项目信息采集表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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