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举办国际会议管理,确保国际教育合作交流有序开展,现就报送2026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学术会议范围
本通知涉及的国际学术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由学校主办或承办,与会者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和地区(含中国)的线上或线下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各类国际比赛、国际博(展)览会和涉外文艺演出等不在报送范围。
二、报送要求
(一)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实际需求,科学制订2026年度拟举办的国际会议计划(含线上国际会议),详细填写《2026年度申办(承办、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计划表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事科(文华楼904),电子版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侯欣浩OA。未按时限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无举办国际会议计划。
(二) 未报送年度计划的国际会议,原则上将不予审批。举办列入年度计划的国际会议,需按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举办。
(三)上一年度计划未实施的单位,本次计划须核减 50%。
联系人:侯欣浩
联系电话:0472-5954359。
附件:2026年度申办(承办、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