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级涉外翻译人才库的通知》,请组织符合入选标准并有意愿的老师积极申报。
为加强全区教育系统翻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自治区大型涉外活动能力,充分发挥翻译人才推动我区全面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中的应有作用,我厅决定在全区高校范围内征集涉外高级翻译人才,筹建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级涉外翻译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语种不限)
二、入选标准
(一)综合素质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心理素质较好,有较强的承压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4.热爱翻译事业,有扎实的外语专业基础、较为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专业资质
入库翻译人员应满足第1、2项要求,同时具备3、4、5、6要求中的两项,要求具体如下:
1.应为本语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副高级及以上);
4.原则上须具有相关语种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5.具有参与大型涉外活动完成重要一线翻译任务相关经历,翻译经验丰富;
6.有国外生活或学习经历,能熟练运用该国语言进行翻译者。
三、支持措施
(一)组织培训。入库译员推荐至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参加各类翻译人才国内、国外培训项目,经培训、选拔后,符合条件者推荐进入自治区外事翻译人才库。
(二)翻译实践。优先推荐入库译员参与我区涉外公务活动和重要涉外文件的翻译、我区重要出访团组的随团翻译,并择机推荐优秀译员赴我驻外使领馆工作。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6月14日17:00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级涉外翻译人才库推荐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级涉外翻译人才库汇总表》和专业资质中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汇总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事科(行政楼B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刘博文老师OA。
联系人:刘博文
联系电话:0472-595153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级涉外翻译人才库推荐表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高级涉外翻译人才库汇总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