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

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5 17:59

校属各单位: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就认真做好宣传组织申报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西部地方项目选派工作应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立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西部地方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做好全面实施“项目制”准备工作

为促进西部地方项目内涵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加大“项目制”(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力度,2024年拟全面实施“项目制”。请各学院提前筹划,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学自主权统筹设计项目。

2023年选派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派对象在职在编优秀中青年教师、科研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对象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及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要求的其他条件。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仍然须先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外方导师签字的个人简历后方可申报。

2.派程序:教师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出国(境)访学进修申请和详实的访学计划,学院部门)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大校发﹝202314),根据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对申请人资格、所提交的访学进修申请和访学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同意后报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和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和选拔推荐,征求纪检监察室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若申报人员为处级领导干部,须提交党委会审批决定。

3.推荐及管理相关工作:各学院(部门)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师公出国境)项目申请表(附件1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四、时间安排

1. 425日至30日:申报准备。1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申请人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2. 51日至8日: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B31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刘博文办公OA。申报材料应包括:

1)《教师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同意的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详实的访学计划

3)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的综合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对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的明确评价;在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受过处分;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在校期间工作表现等;

4)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未及时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推荐单位,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3. 59日至15日: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和选拔推荐,征求纪检监察室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决定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4. 8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录取结果。

五、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关于语言合格条件认定

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

2.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员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其中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申请人,两所学校只接受申请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上述两校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赴瑞典学习人员的申请。

3.关于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

2023年新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各学院要认真阅读《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的申报要求,根据现有国际合作协议和渠道,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69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请书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刘博文办公OA

4.关于举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事宜

2023自治区教育厅将继续举办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报名时间拟定在20236月。各单位须提前做好安排,推荐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将另行通知。

其他信息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及《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

联系人:刘博文、孙岩柏

联系电话:59515325955975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师因公出国(境)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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